本文目录一览:
- 1、张明宝的基本资料
- 2、南京车祸5死4伤-肇事者会判什么罪?
- 3、南京630事故经过
- 4、张明宝的目前状况
张明宝的基本资料
1、张明宝,男,南京市江宁区人,1966年4月10日出生,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张明宝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张明宝1966年出生,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
3、昨日上午9:30,制造了震惊全国的“30”醉驾惨案的张明宝在南京中级法院受审,南京市检察院对张明宝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庭审中张明宝对自己的行为基本未作辩解,承认所犯罪行,只是痛哭流涕地请求受害人家属原谅。
4、此人乃社会垃圾。赔上几百万简直太少了。死了那么多人,连孕妇都惨遭毒手。可见此人丧心病狂的程度!现在判的是死刑,赔付220万。 这个疯狗,直接绞刑是最恰当了,最好让这些死者家属 每人开车碾他一回。
5、南京江宁金盛路发生车祸,一辆牌号为苏ATH900的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江宁东山街道岔路口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第26号路灯杆时失控,狂飚1400多米,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
6、一个最重要的事实,南京的张明宝,只是一个生意人,他没有掌权的爹妈,而杭州的富家公子,爸妈可是位高权重,社会活动能量非常大,依靠金钱铺路,权力打通关系,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南京车祸5死4伤-肇事者会判什么罪?
昨天(27日)上午9点30分,备受关注的南京“6·30”特大醉驾肇事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认为酒后驾车造成5死4伤的肇事司机张明宝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建议法庭据此予以量刑定罪。
江宁5死4伤特大车祸肇事者是淮安五建南京分公司项目经理张明宝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醉酒驾车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
经查,肇事者系醉酒驾车,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人轻伤,正在江宁医院接受治疗。这起惨烈车祸发生在江宁区岔路口金盛路天地新城附近。一醉酒后驾车男子连撞9人后逃离。
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件符合交通肇事罪时,驾驶员可能涉嫌交通经事罪;而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存在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可能,但有可能会涉嫌其他的罪名,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因其撞死人而按致人死亡罪论处,因其撞伤人而按过失重伤罪论处,是不合理的。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第二种意见定罪判刑,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南京630事故经过
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五人死亡,四人受伤。
月30号南京江宁车祸6月30日晚上八点多,南京江宁金盛路发生惨列车祸,3男2女死亡。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造成5死4伤的南京“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明宝的目前状况
1、截止2020年11月20日,张明宝在苏州某监狱服刑,因为张明宝在2009年的时候已经被判无期徒刑。张明宝1966年出生,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2009年6月30日晚,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
2、目前张明宝在苏州某监狱服刑。2009年6月30日晚20:30,张明宝酒后驾车至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口地区,连撞9人,导致5人死亡,被依法 刑事拘留。
3、一方观点认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是故意犯罪,理由是张明宝是驾驶人,明知驾车不能喝酒,但他事发当晚喝了8两白酒,酒量再大的人也知道8两白酒意味着什么。